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528号)和《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教字〔2020168号)等文件精神,基于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一把手、分管领导、系主任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涵盖所有语种专业,依规履行本院此次推免生工作职责,名单如下:

组长:朱新福、严冬生

副组长:孟祥春

成员:王军、朱苏静、陆洵、宋艳芳、束慧娟、王鼎、季小军、朴明淑、李晓科、赵韧

秘书:庄宇峰、范立

二、申报条件

在符合前述教育部以及苏州大学等明文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无恶意欠学费等记录。

3.具有研究兴趣和研究潜力,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已获得本专业相应人才培养方案中毕业要求规定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四年制为前6学期的GPA, 五年制为前8学期的GPA)在本专业排名前20%(含),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及以上等级,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

4.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经本校本专业3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并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通过者,可不受上述第“3”条规定的限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是“学术特长生”审查的第一责任主体。“学术特长生”的申请除需提供三名以上(含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的推荐信外,其“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以下内容: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推免名额和排名方法

1. 学校下达我院推荐名额共计22名(普通指标)。结合本院近年的硕士研究生升学率、学位点分布情况,根据对省品牌专业、优势学科以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倾斜政策,初步确定各专业拟推荐名额如下:

专业

英语

英语师范

翻译

日语

俄语

法语

朝鲜语

德语

西班牙语

名额

3

6

2

4

2

2

1

1

1

候补名额

1-3

2.在推荐遴选过程中,申请者在各自所属的专业内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人选,最终形成22人的拟推荐名单,同时根据专业名额分配中四舍五入情况,确定“候补名额”1-3人名单,按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形成“拟推荐候补”名单

3. 各专业如遇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相等,且总数超过了计划名额,则GPA成绩排前者优先推荐,如GPA也相等,则看GPA成绩小数点后4位,如再相等,则看学分加权平均分,如再相等,则看参军入伍服兵役得分、参加志愿服务得分、到国际组织实习得分、科研成果得分、竞赛获奖得分,依次类推。

四、推免工作程序与节点安排

按《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进度安排执行。

五、综合评价与遴选方式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学生的推免成绩是由学业成绩(GPA*100)与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两部分构成的综合评价成绩。学院推免工作组将分专业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依规遴选。

1、成绩构成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20分)、科研成果(最高25分)、竞赛获奖(最高25分)等。

2、发展素质成绩

1)学生在前述五项发展素质某一方面中存在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计算一项。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审核、鉴定学生发展素质中各项评价内容并打分,必要时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3)评分标准

参军入伍服兵役(20分):

正常参军入伍服兵役,且正常退役返校复学的,得10分;在部队表现优异,获得立功表彰的,得15分;有立功表彰,且服役年限超过3年的,得20分。

参加志愿服务(10分):

以学院志愿者服务登记卡及盖章的相关证书证明为准进行认定。

1.在校期间,志愿者服务年平均时长为10-18小时,得4分(10小时以下不记分);

2.在校期间,志愿者服务年平均时长为18-100小时,得6分;

3.在校期间,志愿者服务年平均时长为100小时以上,得8分;

4.志愿服务得到校级及以上单位或机构表扬或奖励或有单项证书另加2分,不累计。

国际组织实习(20分):

名词界定:“国际组织”的认定参考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公布的名录,网址: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dzt/gjzzrcfw/zygjzz/

不在此名录上的,不计分。

到国际组织实习,且实习期限为30天以内的,得10分;实习30天以上的,得15分;实习30天以上,表现优秀的(证书明示、表扬信等证明),得20分。

科研成果(25分):

独立完成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专业学业相关的核心期刊(苏州大学人文社科处认可的)学术论文(含已获得期刊录用通知),得25分;省级一般期刊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有参会证明),得5分;正规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字),得25分;出版文化、文学等译著,且字数不少于20万字,得20分;主持大创课题等科研项目,国家级、省级重点、省级一般、校级(市厅)分别得2015105分;主持莙政学者项目的,得20分;拥有国家发明专利的,得15分。

以第二作者或著译者发表或出版学术论文、专著、译著的,或“莙政学者”、“大创”等科研项目排第二的,得分按40%计算。

合作发表论文,但合作者的学术造诣、地位、职称、影响力等明显远超本人的,其科研成果仅做参考,不正式计分。所有排名第3及以后的作者、著者、译者或参与人均不计分。

其它科研成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竞赛获奖(25分):

竞赛项目包括教指委或教育部门组织且教务部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主要包括“外研社杯”四大赛(英语阅读、写作、演讲、辩论)、“外教社杯”跨文化能力大赛与演讲赛(此两项为省级赛事)、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此项为省级赛事),以及创新创业“三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或称“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必须单独或作为主力队员参与并获奖方可计算。获得“外研社杯”演讲、写作与辩论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252015分;获“外研社杯”阅读大赛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201512分;获得上述其它大赛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201512分。以上所有大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1285分;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532分。

上述类别未能涵盖的、但经学院认可的学科竞赛(如全国一级学会、大使馆主办的竞赛),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1075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532分。

国际赛事获奖计分标准视同国赛;其它竞赛获奖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确定。非竞赛类获奖,如奖学金、院长优秀奖等,均不计算。

六、推免工作的回避和报备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校、学院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于推免申请时间截止前,主动向学院递交报备书,说明相关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其他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如有投诉或申诉,请本人实名递交书面材料。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联络人:庄宇峰,联系地点:崇远楼105室,联系电话:0512

65243010





  

                        外国语学院

                                           20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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